各位病友:
按照湘医改办发【2015】6号《关于转发< 长沙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院将于2015年12月31日24时启用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我院将严格执行湘发改价服【2015】1089号《关于印发< 长沙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湘发改价服【2015】1090号文件《关于在长部、省属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
欢迎您对我院的价格工作进行监督,并对我院信息系统调整期间可能出现的故障和错误予以理解,我院将积极改进,为您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选择在我院就医!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15年12月30日

长沙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举行
长沙市公立医院自2015年12月31日24时起
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
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主要有7项任务:一是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公开,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建立科学补偿机制。二是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合理界定政府、部门、公立医院、患者和社会各方面的责权关系,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开、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三是强化医保支付和监控作用。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并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服务。加强各类医疗保障制度的链接,有效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四是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编制和人事制度,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通过薪酬制度改革,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并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医务人员提高服务数量和质量,增强群众满意度。五是构建各类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强化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培养,提升服务能力。同时分类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立医院改革,扩大服务资源,满足多层次需求。六是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七是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二、这次改革的切入点、突破口是什么?下一步还会有哪些改革举措?
这次改革的第一步、改革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就是要取消药品加成,改革补偿机制,首先是医药价格改革,基本原则是“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总量控制”就是总体上不增加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结构调整”就是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降低药品、耗材收入占医药费用总量的比重,提高医疗服务性收入的占比;“有升有降”就是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费用;“逐步到位”就是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建立科学合理的价格体系。
医药价格改革只是起步,下一步,更深层次的内容涉及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等各个方面,既有医院外部的改革,也有医院内部的改革,外部的改革主要靠政府推动,内部的改革则需要医院主动作为。
三、医药价格改革改什么?
一是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取消药品加成,合理补偿。改革前,城市公立医院销售药品的差价(中药饮片除外,下同)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价不超过15%的加价率,实际购进价500元及以上的,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改革后,城市公立医院药品按零差率销售,由此减少的药品差价总额,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政府财政投入进行合理补偿。
二是改革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如,将挂号费、急诊挂号费项目纳入诊查费,不再单设挂号费、急诊挂号费,诊查费中分设西医查费、中医辨证诊治费、急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
三是改革医疗服务定价机制。在按项目成本定价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项目之间的比价关系。降低磁共振扫描(MRI)、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等大型设备检查价格;提高诊查、手术、护理、床位、中医服务以及其他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对涉及特殊群体的医疗服务项目,如腹膜透析、血液透析、血液滤过、连续性血液净化等项目价格不调整。
四、什么是药品零差率,这样做有什么意义?
“药品零差率”是指医疗机构在销售药品(中药饮片除外)过程中,以购入价出售给患者。长沙市城市公立医院的药品采购价由集中招标采购确定,医院药品销售执行“原价进、原价出”原则。通过药品零差价销售,医院不再以销售药品为营利手段,同时医生不以开药增加业务收入,减少大处方和过度用药现象,促进科学诊疗、合理用药。
五、价格改革会增加病人负担吗?
这次改革主要是补偿机制的改革,注重医院、患者、医保之间负担的平衡。取消药品加成后的收入差额,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解决,并且要求医院严格执行调价方案,加强管理、主动控费,确保患者负担总体上不增加。特别是涉及到特殊群体的价格不调整,如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等项目价格不调整。这次改革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次均费用有所减少,但也有少部分患者因治疗方式差异、个性化需求、药占比低等原因,有可能个人负担会有所增加,如口腔治疗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