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中医临床二组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1-05-01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湖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湖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报请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为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的科学、规范和公平性,我院实施2021年博士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基本原则

   复试录取工作的总原则是“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一方面要突出质量意识,切实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创新型人才的选拔力度,注重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的优秀创新人才。

   二、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

   1.成立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学科组的复试和拟录取工作。组长由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员由组长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和该学科组所含专业学科带头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科组复试工作与结果负责。具体工作职责是:

   (1) 组织专业复试小组大胆探索复试工作新思路、新做法,增强复试的有效性.

   (2)制定具体复试方案、对主持复试的专业复试小组进行招生政策、文件的学习,操作流程、规章制度的培训,以保证复试的公正、公平和准确性。

   (3)汇总、整理本学科组复试材料审核、签字、盖章,确认拟录取名单。

   2.成立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专业复试小组,负责本学科组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如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必须回避)。

   专业复试小组的职责是:

   (1)审核考生报考材料并对其科研创新能力做出科学评价。专业复试小组专家应通过对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发表的期刊论文或开题报告材料)、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该结论应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2)根据国家教育部制定的复试标准,采用面试、实验或临床操作结合的方法,全方位考察考生的思想素质、人文素养、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并当场给予考察评语与成绩,复试材料及现场记录不得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交。

   (3)提出本学科组建议录取名单。

   3.纪检监察科负责复试录取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复试对象

   1.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划定的各学科组分数线要求的考生。

   2.提交了优秀人才攻博申请材料并符合特需计划要求的考生。

   3.符合导师奖励计划要求的考生。

   四、分专业计划

学科组名称

专业名称

分专业计划

定向比例

学科组总计划

中医临床二组

中医外科学

4

1

10

中医骨伤科学

6

2


   五、专业课及总分成绩要求

学科组名称

专业名称

复试分数线要求

中医临床二组

中医外科学

专业课≥40分,总分≥165

中医骨伤科学

专业课≥46分,总分≥163

   六、复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58日(周六)下午14:00-19:00

   地点: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外科楼24楼技能中心

   七、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1.复试形式

   线下综合面试、专业考核。

   2.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着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既包括查看考生的有关资料及其单位提供的有关材料,也包括复试时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以及考生的综合表达能力、身心健康状况、言谈举止、仪态仪表、心理素质、人文素质等。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能力的考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英语听、说能力和利用英语获取信息知识的能力,包括英语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总分30分。

   (3)业务素质和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可进行包括专业理论、实验操作、专业英语、科研能力以及与本学科有关的一些内容的考核;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业务素质和能力考核必须有文字记录和复试小组成员评分表,当场考核、当场评分。满分为70分。

   (4)记分方式。复试成绩由专业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复试的成绩。各复试小组秘书当场如实记录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和复试小组成员各自的评分,并计算平均分。

   3.复试过程要求

   (1)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复试需全程录音录像。请各学科组在复试前务必提前做好复试场地的录音录像设备测试工作,相关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以便在复试过程中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杜绝出现设备临时故障现象。录音录像应清晰,镜头应能录下考生和复试小组成员的全部活动。

   (2)按学科组进行集中复试,每个考生的面试考核时间不得少于20min,每名考生的复试情况均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由组长单位指派专人(秘书)全程负责记录,中途不得换人。

   (3)所有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禁止携带手机,必须全程参与面试,不得中途离场或换人,不得做与面试无关的事,禁止吸烟,并统一佩戴工作证,应保证面试全过程公正、公平性。

   八、初、复试成绩权重及录取规则

   1.复试内容中外语成绩(听力、口语,总分30)和综合面试成绩(总分70)满分共100分,占最终成绩40%最终成绩(百分制)按以下公式计算:

   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英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3×60%+复试成绩×40%

   2.各学科组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最终成绩高低分别进行排名择优录取。

   3.各学科应严格控制定向生的录取比例,每位导师所带定向生不得超过1人(奖励计划和特需计划除外),各学科定向生的比例不得超过本学科计划的30%

   4.如有排名靠前者放弃拟录取资格时,按照其所在学科复试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递补录取,脱产学习者优先。

   5.首次招收博士生的导师和人事档案不在我校的导师,限定录取1名博士生,且外校博导作为第一导师的,均配1名本校博导作为第二导师进行联合培养。

   九、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科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学科组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拟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到复试现场巡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实行三个公开:复试方案公开、复试名单公开及拟录取名单公开。及时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办法、复试录取结果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并在复试录取期间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如果发现在复试录取中有违法乱纪行为,可到我院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731-84917718


湖南中医药大学中医临床二组

博士复试名单

考生姓名

专业代码

报考专业

报考导师

陆文洪

105702

中医外科学

刘丽芳

吕娟

105702

中医外科学

刘丽芳

刘亮

100507

中医外科学

陈其华

胡彬

100507

中医外科学

朱明芳

刘喆雯

100507

中医外科学

陈其华

龙衍

100507

中医外科学

周青

王云

105702

中医外科学

朱明芳

邹博

100507

中医外科学

周青

文志

105703

中医骨伤科学

卢敏

段航

105703

中医骨伤科学

卢敏

段嘉豪

105703

中医骨伤科学

杨少锋

陈培

105703

中医骨伤科学

熊辉

熊冰朗

105703

中医骨伤科学

卢敏

彭志飞

105703

中医骨伤科学

孙绍裘

李兆勇

105703

中医骨伤科学

杨少锋

匡昱林

105703

中医骨伤科学

匡建军

曹闲雅

105703

中医骨伤科学

匡建军

郭张浩

105703

中医骨伤科学

熊辉

岳志军

100508

中医骨伤科学

卢敏

苏文杰

105703

中医骨伤科学

杨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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