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临床见习是本科医、护学生在学完某章节或某门课程后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教学阶段。通过见习,使学生理论联系实际,以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为将来从事医疗专业工作打下基础。为加强本科临床见习教学管理,提高见习教学质量,保证见习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在主管教学院长的领导下,由教务部全面负责见习管理工作,包括见习学生派车安排、见习督导等;由各教研室负责见习学生分组带教、考勤、考核等。见习内容按照教学大纲及教学进度表中见习计划进行。
二、见习分组按每20人一组,剩余不到一组但超过10人以上的可加一组,每组人员不得超过20人。
三、见习课的前一次理论课中,任课老师应交代学生见习乘车时间、地点,以及到达医院后的集合地点,并交代学生与司机确认返校乘车地点和时间。
四、见习前一天,教研室应安排好带教老师,并明确其各自即将带教的组别。见习带教老师原则上须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或硕士研究生学以上学历(含)。
五、带教老师应提前准备好带教病例,与病人做好沟通工作,取得病人的理解和支持。应按照教学进度选取合适病例,特殊情况下可进行适当调整,让学生学有所得。
六、见习过程中,带教老师应耐心引导、规范操作,不得安排见习生单独(无带教老师指导的情况下)进行操作。
七、见习学生在见习过程中,应衣帽整洁、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严禁在科室相互拥挤、大声喧哗,查体动作忌粗俗,与病人交流应注重人文关怀等。
八、见习结束后,带教老师召集学生,排队出楼,集体乘车返回学校。
七、各科室及个人不得私自接受学生见习,教务部将不定期进行抽查,未向教务部进行书面申请,私自接受见习而引发不良后果的,由科室及个人全权负责,并扣罚当事科室及带教老师各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