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临床课程教学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9-01-13      

为规范我院本科临床课程教学管理工作,进一步理顺我院与大学教务处、教务部与各教研室在教学与管理之间的关系,提高工作效率,维持正常的工作程序,保证教学质量,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务部从大学教务处接受教学任务后,及时下达到相关教研室。在教研室主任指导下,教学秘书负责将教学课时具体安排到个人,填好教学进度表、实验实践课表、见习派车单、教学督导申请表等教学安排表,由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各教研室教学秘书应负责核对其中是否有误,如有差错,负责报教务部及时更正。

二、教师必须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表、实验实践课表、见习派车单、教学督导申请表等教学安排表的教学时间及人员一经确定后,不得擅自改动。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调整的,教研室须提交纸质调课申请表至大学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调整。

三、各教研室新上讲台的教师,上课前必须先通过试讲合格后方可上课。具体试讲方案参照《湖南中医药大学教师试讲规定》(校行人字〔201614号)执行。

四、教师必须参加集体备课,备课中须做到熟练掌握教材、实验(见习)指导和教学大纲,统一教学内容。教师所用教案须由教研室主任审定签字,教研室主任教案须由教学主管院长审定签字后方可使用。

五、不同年级、专业、层次应有不同的教案,每学期教案须进行更新,学期结束后归档于教研室;若未更新教材版本,讲稿使用不得超过3年;若教材版本更换,则教案、讲稿均应及时更新。

六、教师上课前须做好课前准备工作,做到“四带”:教材、教案、讲稿(或PPT打印稿)、学生花名册。对上课需要的教具,如病例资料、教学模型、挂图等须在课前作认真准备。

七、教师必须穿着整齐、仪表端正,提前10分钟到达教室。准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提前下课或拖堂。不允许上课时使用手机,不准在教室或实验室吸烟,不允许酒后上课。

八、教师讲课应情绪饱满,要求语言清晰流畅、语速适当、用词规范、措辞准确,采用普通话教学。

九、教师必须严密组织教学,查看学生出勤情况,在讲课中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党性和科学性的统一,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书育人。

十、每门课程理论授课老师(不包括见习带教)原则上不超过4人。

十一、凡教学人员在教学过程中,不履行其岗位职责,严重影响教学秩序,造成教学差错或事故者,遵照《教学差错、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院行发教字[2018]1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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