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9-01-13      

一、各教研室必须建立健全本科教学档案,并由专人保管。更换保管人员时,需做好上述档案资料的交接。

二、对上级下达的本科教学工作文件,各教研室必须有登记。文件精神对教研室人员传达后,传达者应有签名和时间记载并将文件立即归档,以备检查。

三、教学工作会议应有专本记录,并及时归档。

四、各教研室每学期结束时应对本学期教学资料如教学任务书、教学进度表、课表、教案、讲稿、试卷、成绩册、教学活动记录本、实习生管理记录本、实习生学习记录本、教学督导本等资料分门别类归档。每学年应对教学资料进行一次大整理,并将该学年教学档案按类别装盒或装订保存。

五、所有教学用书及教具均应于授课结束后,统一收归教研室专人保管,借阅使用实行详细登记。应爱护教材及教具,若有损坏或丢失者,照价赔偿。

六、教研室每半年对各自科室本科教学档案进行一次自查,教务部每年进行一次大检查,指出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教学资料的完善。

七、所有本科教学资料,需保存五年。各教研室的教学档案不得随意外借,借出教学档案须经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同意方可借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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